113-2校級薦外國際交換學生甄試第二次錄取學校公布及報到
一、第二次錄取學校公布如附件。
二、即日起,考生可登入系統查詢個人錄取學校並完成線上報到。請務必於*114年7月7日(一)下午4時前*完成線上報到,逾時不候。
三、線上報到時,請勾選「校級薦外交換學生同意書」,並上傳「薦外交換甄試保證金」新臺幣五千元之繳費收據(掃描成pdf檔),資料確認無誤後,須點選「送出」,始完成報到程序。
四、「薦外交換甄試保證金」須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,繳費時,請告知欲繳交甄試保證金,即可繳費,無須從系統列印繳費單。另外,請告知出納組於收據備註欄註明「國合處校級國際交換計畫保證金」。
五、同學完成上傳保證金收據後,須將收據正本繳回國合處,並自行保留影本,以利完成交換義務後,向國合處申請退費。
六、因「第二次錄取學校公布及報到」時間已至暑假,同學若不方便到校繳納薦外交換保證金,請先下載「保證金補交切結書」,切結書簽署完成後,請將切結書PDF檔,上傳至系統中「保證金收據」欄位,暫時替代保證金收據,之後再請同學務必將保證金收據正本,於9月5日下午5時前,繳交至國合處,若未繳交收據正本,視同放棄交換
七、依據本校「校級薦外交換學生計畫實施辦法」第十一條,完成線上報到程序後再放棄交換資格者,將沒入保證金二分之一。
八、本處預計7月中通知同學填寫提名調查,敬請同學配合填寫。提名將依各締約校作業時間分批作業,陸續於各校提名截止前一個月完成,完成提名之相關電子郵件,將寄送副本予同學備查。

如有疑問,請來信洽詢:outbound@nccu.edu.tw
→ 第二次錄取學校公布
→ 保證金補交切結書

→ 交換生行前須知
→ 交換學生計畫實施辦法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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